索 引 号:OA007050603201001003 内容分类: 工作动态
发布机构: 安徽省公安厅 发文日期: 2010-1-31
名  称: 我省公安民警娄祥武、胡超受到省政府表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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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省公安民警娄祥武、胡超受到省政府表彰
2010年1月15日,省政府下发《关于表彰奖励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有功人员的决定》(皖政[2010]7号),对我省在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上有突出贡献的运动员、教练员及有功单位、人员给予表彰奖励。我省公安系统有2名同志受到表彰。芜湖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二大队民警娄祥武在十一运会上获得金牌、铜牌各一块分别被授予“安徽省先进工作者”荣誉称号和记个人二等功,并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5万元和4万元;淮北市公安局烈山分局责任区刑警一队民警胡超获铜牌一块,被记个人二等功,并一次性奖励人民币4万元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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