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索 引 号:OA007010900201007003 |
内容分类:
每周治安播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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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机构:
安徽省公安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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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文日期:
2010-7-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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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 称:
每周治安播报(2010/29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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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 号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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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 键 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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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每周治安播报(2010/29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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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7月9日8时至2010年7月16日8时,全省110报警服务台共接报警234876起,其中有效接警47384起,受理公民求助4516起。 本周,全省110报警服务台接报的案件总量与上周相比基本持平,交通事故与上周相比下降,火灾事故与上周相比下降。 本周警方提示: 当前,广大朋友到网吧上网和出门时入住旅馆已成为生活的重要部分。为维护网吧、旅馆营业秩序、保护您的安全,根据国务院颁布的《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等相关法律、法规,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及旅馆、网吧从业人员: 您到旅馆住宿或到网吧上网时,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,并按照要求进行实名登记。本人住宿或上网时只能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,不得使用他人身份证件,也不能一个证件多人住宿或上网;对不能提供有效证件的人员,旅馆或网吧有权拒绝您入住或上网,请广大市民主动配合旅馆或网吧工作人员做好实名登记工作。 若您因特殊情况,入住或上网时没有或没有携带有效身份证件,请您主动到入住的宾馆或上网的网吧就近的公安派出所,如实申报您的身份信息,由派出所核实您的准确身份后,出具身份证明即可到旅馆或网吧登记入住或上网。 您在入住旅馆或网吧上网时,不得从事“黄赌毒”等法律禁止的活动。 旅馆或网吧工作人员若发现违法犯罪活动及违法犯罪分子、形迹可疑的人或被公安机关通缉的犯罪嫌疑人,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或报警,不得知情不报或隐瞒包庇,否则公安机关将追究责任。 (本播报由安徽省公安厅指挥中心编发,媒体发布转载请遵守有关法律法规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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